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后勤辅助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储运分公司后勤辅助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二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服务人员从事储运公司本部、104油库、双流油库的后勤辅助工作,包括保洁服务、物业管理、食堂业务等;依法依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等。
2.3 招标范围:储运公司本部、104油库、双流油库的后勤辅助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含税金额,暂定增值税税率6%,以实际发生为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成都。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一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推荐前1至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1-2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通过初评,剩余不足3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人员数量及要求:物业10人,保洁6人,食堂2人年龄在25岁-55岁,身体健康,人员须为投标公司在职员工,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人员明细。(需提供对应人员入职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证明等)。
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需经过严格的培训,具备从业基本素质,投标人应依法依规与项目现场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等并按招标人要求并在现场工作人员上岗前出具提交相关材料。
*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至少具有1个后勤辅助服务业绩,服务业绩内容包含物业管理和保洁服务内容。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服务证明,证明材料须体现出关键评审要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 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5月31日至 2024 年6月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4日08时45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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