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除尘管道清灰口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招标人审核批准,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除尘管道清灰口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厂区内料仓、预混工段、抄造工段、后处理工段环境除尘系统中除尘管道上制作清灰口,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项目地点:(请登录)
2.4项目实施期限:自发包人发出开工令起,80日历天完成所有清灰口安装;
2.5质量要求:满足《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 384.1.2.3-2018)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
2.6质保期:12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附书面承诺。
(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 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同时审查投标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进行违法分包或转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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