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 。
2. 2 项目概况 : 上海市轨道交通 23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闵行开发区站,终至徐汇上海体育场站,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 28.6km 。一期工程设澄江路车辆段。澄江路车辆段位于铁路吴泾支线及六磊塘以北、龙吴路以西、澄江路以南、虹梅南路以东的地块内, 23 号线车辆段用地约 37.90 h a ,水系改移用地面积约 13.37ha 。
一工区施工范围为为建设河以东 23 号线一期澄江路车辆段土建工程范用内全部的地下车库、单体结构、场段土石方及清障、室外附属工程、上盖板地及联通桥。
地下车库 包含 、 河东地下车库 、 地下通道 。
单体结构包含 检修库 、 综合楼 、 镟轮库 、 混合变电所 、 物资仓库 、 维修楼 A 、 维修楼 B 、 洗车库 、 雨水泵房 B 、 水处理用房 B 、 门卫 B 、 垃圾房 、 咽喉区地下通道 、 轮对检测设备基础 、 轨旁检测设备龙门架 、 吊挂机房 ( 河东 ) 、 吊挂机房其他 、 吊挂机房税金 、 单体措施费 。
场段土石方及清障 包含 场段土石方 、 拔桩及清障 、 措施费 。
室外附属工程 包含 室外附属工程 ( 剔除地面桥梁 ) 、 地面桥梁 、 措施费 。
上盖板地及联通桥 包含 板地桩基 、 板地结构 、 板下管廊 、 板地屋面 、 盖上排水 、 虹吸系统 、 上盖联系桥 、 匝道 、 措施费 。
2. 3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上海轨道交通 23号线澄江路车辆段土建及轨道工程注浆管、声测管及其附件物资 采购项目 ,共 1 个包件(见 招标 公告附件 1)。
3. 投标人要求
3.1本次 招标 要求供应商具备条件如下:
(1)营业范围 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具有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 注浆管、 声测管年产 20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需配备满足 注浆管、 声测管相关生产、实验设备并提供相关设备明细表等证明材料。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 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 要求 :须提供完善有效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包含该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具“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 或 CNAS 或 CAL 或 ILAC-MR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 要求 :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单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7)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被列入《中铁 十九局 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 4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03 日 ,每日 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4.3 招标文件 售价为 18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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