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新疆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采油厂春光、宝浪油田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8万(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为新疆采油厂提供安全预评价服务。
2.6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持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见复印件】,并附国家关于取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安全评价资质(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4)具有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现状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提供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的安全评价业绩;项目组成员具备石油工程(采油)、油气储运、化工、电气、自动化、安全专业其中一项专业,提供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的安全评价业绩。。
3.4无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0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20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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