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截止2024年3月份,商城广告宣传物料制作类项目份额使用完毕,已经无法下达订单和采购,为此申请开展2024-2025年度广告宣传品牌制作类批量采购供应商招募工作,以满足市场营销活动及大场营销布展宣传工作需求。
1.2 物资名称采购明细及最高限价:见附件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广告宣传品牌制作 |
附件采购明细 |
注:本项目报价需按采购方最高限价填报整体折扣。应答人按所报整体折扣乘以各单项最高限价价格作为各单项不含税单项报价。评审按整体折扣进行计算。
本项目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 预算额度:90万元(不含税)
1.4 合同期限:自协议签订起有效期 2年,到期后协议终止;协议约定金额(管控金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
1.5 保修期限要求:验收合同后12个月。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整体折扣不得超过100%,整体折扣需为整数,折扣后报价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 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 应答人近3年没有严重违约行为发生。企业经营状态良好,没有被处于停业、财务冻结等不良状态;如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者,将否决其中选资格,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2.5.4 管控上限按预算金额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协议约定金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因协议约定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最多延长12个月。
2.5.5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发生数量100%结算。 至少需提供: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5.6 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安装费、制作费、现场清理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5.7 制作范围:牡丹江全区(包括村屯支局)。
2.5.8 应答人在本地(牡丹江市区)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15日在本地(牡丹江市区)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承诺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2.5.9 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供应商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方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无利息)。
2.5.10 应答人保证具备采购方委托的广告宣传品的设计能力,了解联通公司业务,按提供的业务说明制定宣传文案并在要求时限内(6小时内提供设计初稿,每次改稿时间不超过2小时)独立完成采购方委托的宣传品等设计要求(设计制作电子文档制版文件保证与采购方共享)。为满足一夜换装以及采购方紧急要求制作的时效紧急物料时,需市区2小时内,外县8小时内到现场量尺,定稿后24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含现场清理原画面)。 交付所有商品保修期为一年。市区2小时内,外县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在一年内如出现褪色或翘边等质量问题需免费更换。如供货商品质量或供货时限不符合要求,或在合同期内不能满足采购方设计及时限要求,累计达到三次,则合同终止,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并扣除中选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2.5.11 中选供应商到货产品应满足采购方质量和数量要求,无论基数大小,不得因需求数量少或特殊造型等原因拒绝供货,采购方将不定期对中选供应商到货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到货抽检,中选供应商需承担检测费用。中选供应商到货产品抽检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奖惩规则处罚。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中选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5.12 应答人中选后,需与采购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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