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张家川回#****##县公安办公耗材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张家川回#****##县公安耗材购置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站t)、“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站、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甘肃”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方式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张家川回#****##县公安办公耗材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张家川回#****##县公安耗材购置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站t)、“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站、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甘肃”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方式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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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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