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周边(植物园)服务设施配套)二期,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审4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遥县城乡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周边(植物园)服务设施配套)二期。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分为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项目与再生水回用项目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村落连片区县域统筹综合整治项目;传统村落连片区7村综合整治项目;梁村综合建设项目;西源祠综合建设项目;喜村综合建设项目,再生水回用项目等;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周边(植物园)服务设施配套)二期,包括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的情形;
3.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9日17:00至2024年6月3日17:00;
本项目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周边(植物园)服务设施配套)二期,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审4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遥县城乡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周边(植物园)服务设施配套)二期。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分为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项目与再生水回用项目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村落连片区县域统筹综合整治项目;传统村落连片区7村综合整治项目;梁村综合建设项目;西源祠综合建设项目;喜村综合建设项目,再生水回用项目等;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周边(植物园)服务设施配套)二期,包括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的情形;
3.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9日17:00至2024年6月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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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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