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决策立项。受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的委托,对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10kV高压变频器设备采购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10kV高压变频器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
2.3实施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郑隔压换热站建设工程,热源为新密市裕中电厂,敷设2×DN1400供热管道经新郑市向航空港区供热,在新郑市预留DN900热力接口向新郑市供热,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热能力300MW。
2.5采购范围: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配套的10kV高压变频器设备采购,供应商负责成套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验、培训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6交货期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9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两个采暖季。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响应产品具有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电厂或电网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频器的供货业绩合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17: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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