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泰兴市秸秆双禁视频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208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约含税总价174.27万元。
1.6采购项目概况:需采购监管全市秸秆禁烧禁抛情况,包含:监控设备(50个球机)、安装调测、人员值守服务,包括“双禁”期间烟火告警推送、日常期间人居环境告警推送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算金额约含税总价174.27万元。
1.7标包划分:不划分。
1.8中选人数量、份额划分: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9★最高限价:根据基准价(分项限价:不含税)报唯一折扣,最高限价为折扣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基准价如下:
内容 |
税率 |
基准价分项限价 不含税 |
设备采购(50个球机) |
13% |
66.37万元 |
安装调测 |
9% |
13.76万元 |
服务 |
6% |
79.5万元 |
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需采购监管全市秸秆禁烧禁抛情况,包含:监控设备(50个球机)、安装调测、人员值守服务,包括“双禁”期间烟火告警推送、日常期间人居环境告警推送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实施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甲方要求。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期签订之日起3年。
2.6供货时限要求:采购人下单后15天内完成。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3.3.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参选人已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4人员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如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①或②或③中的人员一致
注:(1)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参选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及近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5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5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泰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泰州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参选的;
(12)本项目中选后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给第三方。
(1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3)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800万像素8寸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参选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选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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