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国科(重庆****)仪器有限地址###市江北区###路11号21层8号法定代表人:陈健委托** 联系电话:156*****170 ****我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贵方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我代理的节点地震仪采购(GXHF2024-G1-********)的质疑****函原件,我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认真核查后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独立对我进行赋分。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查,(1)质疑人的价格分为********分,(2)质疑人投标文件未提供“IP68”第三方检测报告,存在负偏离2项,总得分为********分,排名第4,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评标结果;(3)质疑人的业绩评分无误。质疑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要求我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导致我评审总得分与实际不符。质疑事项2答复:质疑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需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地方,且带“▲”号实质性要求无偏离,不带“▲”的项目条款偏离未达到5项;质疑事项2不成立。质疑事项3:中标企业合肥国****为电子有限中标产品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其投标应该被认定了无效投标。质疑事项3答复:经核查,合肥国****为电子有限的投标文件(1)已提供“IP68”第三方检测报告,(2)提供的产品彩页满足下载率大于90Mb/s,(3)投标文件中节点地震仪参数均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3不成立。综上所述,贵方的质疑事项2、3不成立,质疑事项1部分成立,不影响评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中“采购人、采购**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应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如你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 2024年05月29日 二、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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