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4年道路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JSZB-2024-125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预算:含税845920元,不含税788800元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段一不含税152000元,标段二不含税6360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1.7采购标段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不限制参选人中选标段数量。
1.8中选人数量及份额:每标段中选人为1人,份额为100%,实施区域为徐州甲方指定地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5台一体化云台摄像机,为道路监控平台提供定制升级开发调测、对接接口开发调试、在线数据统计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技术服务。
标段一:一体化云台摄像机采购,采购预算含税171760.00元,不含税152000.00元,税率13%;
标段二:道路监控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预算含税674160.00元,不含税636000.00元,税率6%。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 |
JSZB-2024-12504-01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4年道路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一一体化云台摄像机采购 |
含税171760元 |
JSZB-2024-12504-02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2024年道路监控设备采购及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二道路监控平台技术服务合运维服务 |
含税674160元 |
2.2标段一到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2.3标段一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标段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合同期:一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一体化云台摄像机采购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投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4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公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计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公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计算)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公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计算)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标段二道路监控平台技术服务合运维服务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4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公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计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公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计算)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公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计算)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北京时间)。
5.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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