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落轮机和不落轮镟床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东铁路244.4公里正线及支线铁路、古窑子站等27座车站进行电气化和电力贯通线建设,架设511条公里接触网,新建10KV电力贯通线148公里,建设鸳鸯湖等4座牵引变电所、供电车间(与接触网工区合设)2处、电力机务段1处,新建古窑子基地生产调度指挥中心1座,对沿线不符合电气化要求的铁路线路、车站及通信、信号设备进行改造。
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铁路公司鸳鸯湖电力机务段。
2.3交货安装期:
包件1:设备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90天,安装工期:20天)。
包件2:设备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180天,安装工期:50天)。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之日为准。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包
包件1:落轮机
包件2:不落轮镟床
2.5招标内容: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落轮机和不落轮镟床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有类似业绩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如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商公章),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采取委托代理销售模式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同一品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包件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5月至2024年05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5 月29日起至2024年6 月5 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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