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 2.2项目规模:2×66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开始时间2024年7月1日,结束日期2024年12月31日,服务总期限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建设主管部门办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项灌注桩桩基检测完工业绩且具有不少于1项深基坑(10米及以上)监测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该项目合同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字盖章页等的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质量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文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28 08:30到2024-06-04 17:00。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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