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安徽省境内
2.1.2项目概况: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线路起自合肥枢纽合肥南站,经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及湖北省麻城市、红安县至武汉枢纽,经天河机场后接入在建的武汉至宜昌高铁。线路全长360.5公里,新建双线330.1公里,利用既有合肥至武汉铁路30.4公里,共设车站9座。其中,安徽段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主要有:合肥市范围迁改220kV线路4处,110kV线路8处,220kV线路与110kV线路合塔1处,35kV线路2处;六安市范围迁改1100kV线路1处,800kV线路1处,500kV线路1处,220kV线路7处,110kV线路14处,35kV线路39处。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按合同约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监理工作范围对应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中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
2.2.2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5 其他说明
2.5.1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监理
2.5.2招标编号:20
2.5.3项目概算:174.268万元
2.5.4招标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4月1日以来,具有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
3.4总监理工程师: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电力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2021年4月至今具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投标人被安徽省内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8日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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