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2024年广清城轨北延线红线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传输及主设备安装代建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广清城轨北延线始发站为广清城轨清远站,北行终点站为广清城轨职教城站,全段位于清远市境内,线路正线全长19.73公里,其中车站3个,覆盖面积37300平方米,隧道1座,正线长度 0.88 公里。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勘察设计部分: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上限为90.00%;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上限为90.00%。参选人任一项的“综合折扣系数”大于“综合折扣系数上限”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1)广清城轨北延线红线内公网覆盖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清城轨北延线红线内隧道(含隧道口)、车站及区间移动通信公网无线、室内分布系统、电力及配套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设备开通、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广清城轨北延线红线内传输及主设备安装代建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清城轨北延线红线内隧道(含隧道口)、车站及区间移动通信公网主设备安装、传输等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设备开通、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2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总预算263.0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含税预算(万元) |
其中(含税) |
||
施工部分(含乙供材料)(万元) |
勘察设计部分(万元) |
安全生产费及规费(不下浮)(万元) |
|||
1 |
239.02 |
263.00 |
218.19 |
21.01 |
23.80 |
备注: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签订金额。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终验后1年。
2.5项目进度要求及服务周期:
1)设计周期:要求按采购人(或其下属分公司)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能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每个单项工程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要求按采购人(或其下属分公司)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能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每个单项工程的工期内按质交付。
2.6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等。(参选人提供材料需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为甲供或甲供材料为乙供)。
2.7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8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9保修期:工程终验后起算保修期1年,乙供设备材料保修期3年。
2.10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进行分包,须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再分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11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要求的资质证书:
(1)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中的资质证书: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A资质,或同时具备B和C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三种资质证书: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参选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类安管人员:
(1)参选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中【1】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本项目参选人拟派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1名】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以上三类安管人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包含证企相符资格证书、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参选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注:参选人拟实施施工部分分包的,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具备上述三类安管人员,且须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
3.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线路(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公众移动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作为证明材料(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需要与框架协议具有关联性,如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若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注:如为线上电子合同,需提供带水印和合同编号的电子合同、对应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以及对应订单或结算单,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等情况,资料不全或无法证明属于本次采购同类产品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参选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4)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项目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项目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项目内容的金额。如无法需剔除非同类项目,则不予认可。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清远市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6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27日22时30分至2024年05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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