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延安市2024年国道244线李桥桥改造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安市2024年国道244线李桥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延市交发〔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公路局,资金来源为中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
2.2本项目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 |
线路 |
名称 |
全宽(米) |
全长(米) |
主要工程内容 |
WQ-1 |
G244 |
李桥桥 |
10 |
48 |
全桥拆除重建,新建1×40米预应力砼简支箱梁桥 |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2.4项目总投资:339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桥梁建设施工项目;(注: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交工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均予认可)。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总监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1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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