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曲靖卷烟厂2024-2026年(3年)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请登录)
2.2项目名称:曲靖卷烟厂2024-2026年(3年)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2.3招标范围:对曲靖卷烟厂麒麟北路厂区、南海子厂区垃圾桶产生的各种垃圾(含食堂垃圾、非烟废弃包装物等)、污物、绿化修剪物(清理的杂草、枯枝落叶、修剪的树木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对曲靖卷烟厂、南海子厂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金额:三年总金额超100万。
2.4服务期限:3年。合同分3次签订,首次签订合同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第二期合同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第三期合同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评价合格且预算获批后,按照中标价续签下一周期合同,且合同价不得超过当年预算金额。
2.5服务地点:(请登录)。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定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法定凭证。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经办部门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③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经办部门通过“天眼查”等网站、软件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⑤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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