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制丝车间水分仪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制丝车间水分仪购置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中标方负责运输、卸货并搬运至该地点。
2.5(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120日内设备具备到货、施工条件,具体到货、施工时间招标方提前15天电话通知中标人,开始施工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
2.7 质保期:投标人应作出质保期(不少于一年)的免费维护维修承诺,以及质保期之后提供的维修及终身维护支持。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1.购置2台单水分仪、4台水分温度集成的水分仪并安装调试。
2.水分及温度信号与中控的通讯连接。
3.配合招标方进行水分仪通讯端口设置,以便实现与该段PLC的组态网络联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现场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网站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4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5.1 若法定代表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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