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备案。以阜清发改发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960.98㎡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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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30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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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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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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