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G325线开平段K106+250、K109+250、K112###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单位服务采购。 (二)采购人######路事务中心 二、采购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市境内的国道###路段,起终点桩号范围为K100+850~K142+840。主要设计内容为:新增K106+2###路口、K109+250恒量机动###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以及K112+70####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整合,具体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设计。 (二)工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完成施工结算及竣工图编制等。(具体的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业主书面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结合现场实际与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 1.以国家或部颁质量标准及公告的附件1为准。 2.原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必须提供该批次原材料品牌、合格证明、送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质量验收要求: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方式:按养护工程一阶段验收。 5.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完工交付使用起12个月。 (四)合同价格 1.本项目采购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 (注: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 2.投标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 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3.项目施工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为********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五)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具体参照《###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执行《###路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指南》(粤交基〔2022〕483 号)及现行的相关补充规定。 (六)付款方式 1.因本项目工期较短,项目完工后直接办理工程结算,不再另外进行中间计量。 2.最终结算#****##市财政审核为准,且不得超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复的对应费用(建安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超出部分将不予支付。 3.以上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支付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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