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TJDL********。 2.项目名称###市崇###街道辖区耕地租赁项目(二次)。 3.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4.基础租赁价:首年350元/亩起,第2年开始450元/亩。 承租商应做到麦稻生产区域化,田间作业标准化,农业技术规范化。租赁期满后,承租土地须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田面平整###路相互贯通,沟系相配套,田间灌排设施建设较为完善,适于生产。如不能实现,承租方须承担违约金300元/亩。承租商需无条件承租招租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交接的地块,承租人不予配合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招租在基础租赁价的基础上报投标费率,中标租赁价等于基础租赁价*中标费率,本项目的最低费率为100%,投标费率低于100%的为无效报价。 5.租金支付方式 先付后用,交至招租人指定账户,土地分批交付,租金按批次分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自每批次土地交付后15日内完成缴纳,后续年度每年7月1日前完成交纳。 6.租赁需求:招租人拟###市崇###街道辖区耕地对外租赁,具体详见本项目招租文件第三章。 7.标的租赁期限:自2024年9月1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分批次交付的以分批交付时间为准)-2027年8月31日止(以当季在田作物成熟收获结束为准),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合同期内招租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约。考核合格,招租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因中标人考核不合格、项目资金不能落实到位或中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年度相关建设任务的,采购人将暂停续签合同。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租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具有农作物种植等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 ③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如新成立无财务报表则无需提供)。 ④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成立无缴纳税收证明则提供无需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⑧投标人须承诺承租期间每年向招租人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租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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