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台移动气源车、1台随车吊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序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交货期 |
1 |
移动气源车 |
1 |
台 |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
2 |
随车吊(随车起重运输车) |
1 |
台 |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设备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初步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发票挂账后支付3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60%的货款,留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问题双方无异议后付清。(整机质量保证期为2年)。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或使用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移动气源车或随车起重运输车(随车吊)或检修工程车的合同业绩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清晰,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未体现上述内容或内容体现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4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3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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