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宾阳王灵光伏项目监理,招标人为广西北投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宾阳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直流侧容量201.5MWp光伏电站及15MW/ 30MWh储能系统,选用580Wp单晶硅太阳电池 N 型双面双玻组件,逆变器选用 300kW—350kW 组串式逆变器,配置就地箱式升压变;配套新建的王灵220kV升压站,新建两回路导线截面2*240mm2 220kV线路π接到宾阳农光互补站至安城站的220KV线路上,线路长度约 8.5km与宾阳附近项目电力整合后送出。拟采用自建的方式配套建设容量 10%×2h 储能系统,即15MW/ 30MWh。
项目EPC总承包价:74582.25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 自招标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服务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 /
招标范围:对应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承担对应工程施工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服务,为招标人实现建设目标参与总体筹划,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施工、工程费用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建设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矛盾进行协调,并为本工程的监理负全部责任,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专业)。
3.2 业绩要求:不要求。
3.3 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 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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