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岳华村棚改安置保障房项目桩基超前钻探检测;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谷岳路与支九路交汇处西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249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2289.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栋高层住宅、1栋高层公寓式酒店、1栋设备房、1栋垃圾站、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等。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其中1-5号栋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最大建筑高度91.55米,最大单跨跨度7.9米。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
2.4招标控制价:1465830.00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征拆货补资金、购房款及专项债资金、100%;
2.6招标范围:岳华村棚改安置保障房项目桩基超前钻探检测全部范围;
2.7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之日止。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 不提供。
□提供:/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2024年05月24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3万元的超前钻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资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5月24日起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14 09: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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