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XC005 项目名称###市高港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谈判供应商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清单###市高港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市高港中医院院区整个范围(含门急诊大楼,行政楼,外围,地下停车库等,具****体以实际布为准)的全院的卫生保洁、按院感要求消毒、绿化养护、医疗废弃物收集交接、窗帘隔帘清洗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个国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本部物业服务经验,需提供上述医院2020年1月1日以来的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任意三个月或1个季度物业费结算发票(须同时具备),且服务内容必须包含保洁服务,并提供上述医院该周期内服务综合满意度不低于85%的证明材料(须医院公章)。 (2)供应商拟派人员要求必须达到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人员配置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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