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偃师区顾龙路(S317至伊滨区交界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4)0100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偃师区顾龙路(S317至伊滨区交界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元
最高限价:1.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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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偃师区顾龙路(S317至伊滨区交界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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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顾龙路与S317交叉口,由东向西,途径闫楼、辛村、石牛,下穿郑西高铁后,终点止于偃师区与伊滨区交界,路线全长2.858公里,路面宽度11.5米,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2)采购范围:本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期设计服务。
(3)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设计周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洛财购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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