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249A623
项目名称: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整合提升方案采购项目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整合提升方案采购项目 |
1 |
4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数量(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须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