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除尘器设备维修项目已经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除尘器设备维修项目。
4.项目编号:
(请登录)
5.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材料、器件等的购买和制作等准备工作并具备发货条件;本项目现场实施时间为10天,具体维修时间根据我方的生产安排确定,提前5天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通知中标人。
6.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7.项目主要内容:济南卷烟厂除尘器设备维修项目包含以下内容,为对制丝除尘、卷包除尘、预处理区域的除尘器进行维修,更换滤袋、清理尘土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根据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实际维修数量需求,进行相应维修,采用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总结算金额不超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总价137230.8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超过总最高投标限价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名相应专业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每专业至少1人,在有效期内并按时通过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关人员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其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5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 23日零时起至2024年5 月 29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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