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技改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投资备字〔20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任丘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任丘市议论堡镇石村村北、议论堡第二砖厂(野王庄砖厂)南侧。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场地,无新增占地及建筑。新购置环保治理设施(SCR)及高效脱硝设备(PNCR)各 2 套,用于降低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新购小苏打脱酸设备 2 套,用于降低烟气中酸性气体排放浓度;同时新购飞灰养护间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1 套、卸料平台植物除臭系统 1 套等设备用于无组织废气管理。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形式评审。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设备接收存储保管、详勘、地基处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保证、项目所需的原有设施拆除及恢复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3 09:00至2024-05-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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