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荡南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522 原文链接特别提示1: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荡南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已由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郎溪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郎溪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郎溪县荡南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LXX-GC-GK-2024553
2.3 建设地点:宣城市郎溪县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郎溪县新发镇,拟建项目综合治理河道总长约10km,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拆建堰坝、穿堤建筑物以及沿线桥梁拆建或加固等。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水土保持设计等其他技术咨询服务。设计成果文件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并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作。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计划工期:21日历天(勘察阶段:7日历天;设计阶段:14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最高投标限价:1400000元
2.10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1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批复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水利工程设计项目的类似业绩,时间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金额以批复的设计概算或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数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同时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投标及投标保证金均由牵头单位按照要求办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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