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TJL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中恒热电有限公司116MW热水锅炉环保超低排放改扩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中恒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中恒热电有限公司116MW热水锅炉环保超低排放改扩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2.3项目规模:佳木斯中恒热电有限公司116MW热水锅炉环保超低排放改扩建;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期: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16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0.0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或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