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区燃气管网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区燃气管网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装 2017 个燃气泄漏预警装置、智能地钉探测器 2884 台、195941户天然气居民用户物联网燃气报警器及安全切断装置,为市区重要天然气管网节点加装 76 台电动球阀及自动切断装置及阀门井,增上管网仿真模拟、安全运行监测、控制台、设备监测、设备管理与维护、通知管理、工单管理、统计分析软件。详见招标文件。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区燃气管网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衡水市主城区、衡水市大数据中心 2.1.3计划工期:2025年6月底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5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3.6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2 09:00至2024-06-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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