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绍兴镜湖新区综合能源站(供冷供热)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号综合能源站2号换热站临时供冷供热项目 业主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1号综合能源站华发1-2地块2号换热站的临时供能工程。招标估算价:约11万元(以招标人的预算为准)。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全部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运输、安装,以及临时供能结束后甲供设备及材料的拆除、装卸、运输以及仓库就位。2、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其他全部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装卸及安装,以及临时供能结束后,全部乙供设备材料的拆除和清场。3、负责项目调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 年05月22日至2024 年05月23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