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DYZX-T2024-0010 项目名称:2023###县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缓控释肥、硫酸钾型复合肥、水溶性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5.********万元(采购包1:90.********万元;采购包2: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115万元,其中分包一:缓释掺混肥90万元;分包二:硫酸钾型复合肥15万元;分包三:水溶性肥料10万元。按预算资金全额采购。采购需求:分包一:缓释掺混肥,N+P2O5+K2O≥48%,氮磷钾养分配比为30-6-1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T********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GB/T********缓释肥料国家标准。分包二:硫酸钾型复合肥,N+P2O5+K2O≥45%,氮磷钾养分配比为15-15-15。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T********复合肥料国家标准。注:按分包一至分包二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以参与其他分包的评标。但不参与其它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需在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一:缓释掺混肥1. 投标供应商是本采购项目的生产企业。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肥料部级登记或省级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或备案的产品相同。3. 投标产品需提供符合缓释养分指标要求(表1)的2023年1月1日以来经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带有CMA标志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4.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与缓控释肥核心原料(缓释肥料)生产商的关于该投标产品核心原料的有效购销合同。分包二:硫酸钾型复合肥:1. 投标供应商是本采购项目的生产企业。2. 投标产品必须经省级肥料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备案的产品相同。3. 投标产品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经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带有CMA标志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