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市民广场人行通道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专业分包(第二次)。(二)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R不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规费为********元)。(四)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五)采购内容:本次招采本项目交通标志标线专业分包二、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二)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三)付款方式:1.本项目工程款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2.进度款:农民工工资按月据实足额支付(若农民工工资超过对应月完成产值的80%时,超出部分的农民工工资由成交供应商补齐后支付);3.结算款:项目完工后根据收方计量结果支付至产值总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完成内控流程结算后,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甲方结算审核结果30日内予以确认,若不予确认或未能确认又不能提供合理佐证资料的,视为认可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甲方于次月支付至含税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据实无息退还,质保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4.成交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采购人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款。5.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足额开具正规合法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6.结算方式:【合同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含税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五)乘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1+实际开票票面税率)进行结算。(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五)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不含税)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六)采购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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