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锅炉能效提升研究与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朝阳第二分公司松榆里供热服务中心,该中心现安装锅炉容量为9*14MW燃气热水锅炉,锅炉额定出口/进口水温为130/70℃,额定出水压力为1.6MPa,为现状已投产的独网运行锅炉房。锅炉房内锅炉设置在二层,风机设置在一层,锅炉出口/进口水温为82/51℃,空气经锅炉出水预热后与再循环烟气混合送入鼓风机,混合温度60℃。现有锅炉出口烟气温度135℃,烟气经节能器后排烟温度78℃,锅炉平均效率90.05%,锅炉能效偏低。现采购基于热管技术的供热锅炉能效提升系统设备,取代现有常规节能器,并开展锅炉能效提升研究与示范,解决排烟温度高、锅炉能效偏低的关键问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锅炉能效提升研究与示范项目
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管式锅炉能效提 升装置 |
总功率不小于0.84MW |
套 |
2 |
|
2 |
空气预热器 |
总功率不小于0.3MW |
套 |
2 |
|
3 |
烟风混合器 |
混合风量不小于 30000Nm3/h |
套 |
2 |
供货范围包括设备及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函,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及以上类别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及以上类别资质证书。 |
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锅炉及锅炉附属设备销售安装调试、锅炉或锅炉附属设备节能改造、技术服务、锅炉维保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1项(指合同数量,提供合同首尾页及关键页复印件),不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0日18时至2024年05月27日1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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