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沙财(建)指【202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人民币76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瓶装燃气)和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管网改造)监理服务,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安装要求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6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约10.01万元,实际监理费按照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瓶装燃气)和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管网改造)两个项目结算审核后,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文件,专业调整系数为1、高程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0.85,监理费下浮50%结算。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天数为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三明市沙县区。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 20日 至2024年 5 月 24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31日09:30:00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沙财(建)指【202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人民币76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瓶装燃气)和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管网改造)监理服务,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安装要求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6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约10.01万元,实际监理费按照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瓶装燃气)和沙县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期)(管网改造)两个项目结算审核后,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文件,专业调整系数为1、高程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0.85,监理费下浮50%结算。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天数为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三明市沙县区。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 20日 至2024年 5 月 24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31日09: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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