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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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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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天津市武清区新建光明道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2023】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824.2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3824.23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5120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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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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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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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天津市武清区新建光明道中学教学楼工程,建设规模为5120平方米,在现状光明道中学用地内新建1座教学楼、1栋门卫,建筑面积为5120平方米,同步实施校园内绿化、道路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额3824.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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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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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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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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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新建光明道中学教学楼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项目规模:在现状光明道中学用地内新建1座教学楼、1栋门卫,同步实施校园内绿化、道路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120平方米,其中: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5103m2,教学楼地上5层、无地下室;最大高度20.1米。门卫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7m2,高度4.05米。最大基坑深度不超过5米。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及智能化、装配式、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51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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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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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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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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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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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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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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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兼任);(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5)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6))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7)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单独配置;(8)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施工副项目经理兼任);(9)其他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项目部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施工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需提供任命书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任命书需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任命书格式自拟。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3)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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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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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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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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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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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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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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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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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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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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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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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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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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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 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