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H-ZC********项目名称: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填海造地项目自然岸线占补方案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磋商保证金1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填海造地项目自然岸线占补方案********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30日历天内供应商提交补充论证报告送审稿,在专家评审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合格报告。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供应商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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