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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3027地块项目1-18#号楼及地库一(含人防)、地库二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3027地块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以崇川行审备(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天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3027地块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北、战胜路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10906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113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29776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88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6日,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纯商业楼、办公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出现不一致时,以小的为准。若上述三项材料均未体现满足要求的建筑面积数据的,须另外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含附页)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以证明投标业绩的建筑面积满足招标要求。
③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3.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5月17 日至 2024年 6月 12日 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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