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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5年,首次合同供货期为3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中标人数量:包件5,确定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0≦下浮率lt;100%(含税价格,普通发票)
包件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5个包件,本次公告仅对包件5进行招标。
包件1至包件5,各包件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每家投标人按照包件1至包件5的顺序,依次只能中一个包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日8:30~11:00,下午13:0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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