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公司2024年铅酸蓄电池再利用回收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根据比选人拆除报废铅酸蓄电池的进度分批分次指定时间、地点,以双方约定价款标准和结算方式,由参选人在规定时限内上门回收比选人已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主要涉及200AH、300AH、500AH、800AH、1000AH、1500AH、2000AH。
实施地点:廊坊市全区。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1家单位。
1.3本项目设置最低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低于最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低参选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报价项 |
权重 |
最低成交系数 |
1 |
Ah/2V电池 |
90% |
100% |
2 |
Ah/12V电池 |
10% |
100% |
1、结算金额(不含税)=评估价值(不含税)*中选成交系数
评估价值=Ah/2V评估单价×总安时数+Ah/12V评估单价×总安时数。
Ah/2V评估单价=平均回收单价注1(元/吨)*0.001注2*0.06注3*0.7注4。
Ah/12V评估单价=平均回收单价注1(元/吨)*0.001注2*0.06注3*0.7注4。
注1:平均回收单价为上海有色网在报废蓄电池评估基准日期前10个交易日废白壳河北厂家指导单价的平均单价,如查询结果为含税单价,需折算为不含税单价。查询路径:登陆上海有色网--登陆账号-铅-含铅废料-废白壳。
注2:1千克=0.001吨。
注3:1Ah重量为0.06千克。
注4:1单位报废蓄电池铅液折合0.7单位的废白壳。
结算金额须为含税金额,结算金额(含税)=结算金额(不含税)*(1+税率)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废物资类别必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31含铅废物”项下的“900-052-31”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或在省或市环保部门发布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名单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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