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4-9 2、项目名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征迁安置服务中###市伊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伊滨政采招标(2024)0057号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征迁安置服务中###市伊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1个包。本次招标项目###市伊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6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依###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http://************/),进入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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