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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石井河整治拆迁复建安置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夏茅复建房机场路2761号#1、#2双公变综合房、全绝缘环网柜、公变变压器、专变变压器、新敷高压电缆、新建#1、#2公用低压房间、公用低压柜、密集型母线槽、新建用户低压房、用户低压柜、用户充电桩表箱、刀闸箱、配套低压电缆、新建夏茅复建房机场路2761号专变房、新建夏茅联社低压房、新建夏茅联社低压柜、计量表、配套市政排管、电缆井座、配套电房通讯光纤等工作,完成相关配套土建、市政、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送电、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附件、工具仪表、材料、各类物品等。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终金额为 10532384.96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245699.94 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三)项目拟派人员:
①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②技术负责人: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登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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