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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用消防灭火机器人拖车(道路清障车)采购,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
2.2招标项目名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用消防灭火机器人拖车(道路清障车)采购
2.3项目概况: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消防队用消防灭火机器人拖车(道路清障车)采购
2.4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消防灭火机器人拖车(道路清障车) |
详见供货要求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星石化仓库 |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所投 消防灭火机器人拖车(道路清障车) 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制造销售消防灭火机器人拖车(道路清障车)同类型产品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20时00分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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