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延行水审发〔20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施工及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建发〔2024〕42号),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治理。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2024年5月16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21日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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