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X******** 项目名称:2024年晋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元 采购包1(2024年晋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2024年晋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 1(件) 否 2024年底完成75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和1000个农兽残快检任务 95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市财政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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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mengna@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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