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WND-CG-2024009
项目名称:宁德分公司2024-2026年度福安、寿宁、周宁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6000元
采购包预算金额:111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116000元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物业服务项目 |
物业服务项目 |
3(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116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此件);
2、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且为一般纳税人;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人需提供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
8、投标人需提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企业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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