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RZX-2024-006
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嘎查光伏供暖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1 |
光伏供暖 |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嘎查光伏供暖项目(EPC总承包)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60.4 |
-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3、具备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此部分仅施工单位提供);4、财务要求: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6、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公司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部分仅施工单位提供)7、其他要求: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二)联合体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和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一旦确立,成员组成不可更改,变更联合体成员构成的单位即丧失投标资格。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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