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南宝岛实业有限公司铝箔购置项目,已由海南宝岛实业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宝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海南宝岛实业有限公司铝箔购置项目。
2.2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海南宝岛实业有限公司)。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肆仟贰佰元整(2884200.00元)。
2.4服务期:2年半,自中标通知书发布签订合同1年,合同期满后续签。
2.5招标范围:铝箔购置【铝箔(宽度:925mm±1mm 厚度:0.0065mm±5%);铝箔(宽度:460mm±1mm 厚度:0.0065mm±5%);铝箔标准要求:银色;定量:17.6±0.6g/m2;抗拉强度:≥0.4KN/m;伸长率:≥0.5%;铝芯内径:76.0±2mm】,本项目取综合评分前3名为中标单位,最终中标单价取3名中标单位中标价格报价最低的为结算价格,前三名中标份额比例分别为5:3:2,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仅确定铝箔每吨加工费,铝箔每吨结算价格=铝锭加工费+铝锭每吨价格(按下单当月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的月度结算参考价结算)。项目合同金额及货物采购量为预估数量,以中标人最终的实际货物供应量进行结算,因此招标人对中标人后期的货物供应量不作出任何承诺,若招标人后期采购的货物量不足合同金额,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的违约责任,所有本项目的投标及服务成本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此条款,则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具体详见用户需求)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情况: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以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要求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决文书等法律文书中,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 .cour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可在保证金中抵扣。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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